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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合院建筑尺和院落空间关系

        四合院的主要建筑有正房(含耳房)、厢房(含厢耳房)、倒座房和后罩房(或后罩楼)。

       北京四合院有小型、中型、大型之分,同种类型的院落在在尺度上也不尽相同。尽管在这些院落中都有正房、厢房、倒座房、但建在不同空间的同类建筑,它们的体量(包括开间、进深、柱高以及由这些因素构成的面积、体积)是不相同的。同样一幢建筑,如正房,坐落在大空间,则体量较大,坐落在小空间,则体量较小。这种尺度上的差别,首先取决于院落的宽度和深度。如一座小型四合院,占地宽16m(这个宽度在实际中很常见),要在这个宽度内建三正两耳共五间房的话,按一般规律分排,正房明间面宽可为3.3m,次间面宽3m,耳房面宽2.4m;厢房进深为3.5m-4m(无外廊);院当宽度可剩7m-8m。如果一座大型四合院占地宽25m(这个宽度在实际中很常见),要在这个宽度内建三正四耳共七间房的话,按一般规律分排,则正房明间面宽可达3.9m-4.2m,次间面宽3.3m,耳房面宽3m;厢房进深如为5.5m(含外廊),院当宽度还余13m左右。

       通过以上两个例子的比较,可以看到,同是主要建筑的正房,建在不同空间的院内,它的开间尺寸会产生明显的差别。这种差别又会影响到柱高、进深和其他部位的尺寸。院落空间不仅对正房的尺度产生影响,对其他房子也会产生同样的影响。院落宽大,房子也随之高大;院落窄小,房子也随之矮小——这是一条基本规律。如果不加分析地将一成不变的建筑尺寸到处套用,就会造成建筑空间比较的失调。当然,上面提到的“高大”和“矮小”都是以满足功能要求为前提的。如果超出了功能要求允许的程度,则要进行根本性的调整。